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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职 强化监督 切实维护刑事执行公正

来源:静宁检察 责任编辑:高睿蔓 审核: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08-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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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是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刑事监管活动等实行的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常态化监督落实到刑事执行各个环节,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

注重提升理念。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能,实现“三个转变”。即:把握工作主线,实现从“强调配合、维护秩序”向“保障人权、促进公正”转变;明确工作范围,实现从“高墙内”监督向整个刑事执行监督转变;突出工作重点,实现从传统业务为主向传统与新增业务并重转变。

注重机制创新。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积极探索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加强和规范派驻检察室管理,深化刑事执行巡视检察和一线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水平。

注重规范司法。认真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对公正司法的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盼,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围绕刑事执行监督领域新增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制定实施细则,规范程序运作。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监督、职务犯罪等案件,全部纳入案件统一管理系统,加强统一管理和全程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以公开促规范、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