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亭市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诉调对接的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通过诉调对接护“薪”,为劳动者保障了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基本案情】
2018年华亭某超市因工作需求招聘陈某某进入超市从事出纳工作,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未按时发放陈某某2022年1月至3月工资共5811元,陈某某多次联系超市负责人,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也寻不到踪迹,使其讨薪之路陷入困境。无耐之下,陈某某将该超市起诉至华亭市人民法院,法院在受理后将案件移交至华亭市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
接到案件后,市综治中心立即分析研判,制定化解方案,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向雇佣方释法明理,讲清雇佣关系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及拖欠劳动者报酬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向陈某某释明超市因资金回笼困难才致使劳动报酬未支付,争取陈某某的理解。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长达两年的欠薪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化解,陈某某激动地拉着调解员的手说:“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老百姓真正解决了难题”。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